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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

时间:2024-07-07 01:33:05
【精华】代理合同合集7篇[本文共12479字]

【精华】代理合同合集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合同 篇1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________(地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2)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 m2,实付房款(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_________(新房/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还款期限为_________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借款之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_________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0.5%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1、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2、按揭银行同意提供借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借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偿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偿下述权益:

以上关于委托权益的陈述是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权益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权益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权益效力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权益孳生利息计算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第二条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够人数的执业律师经办委托权益的诉讼追偿事务,并指派 、 等执业律师承办。

第三条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 (注:一审、二审、执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 。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全面、真实地介绍知晓的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权益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三)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权益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权益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二)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就委托权益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权益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三)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权益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

(六)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七)经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现金资产,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八)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保全手续,并不迟于15日保全 的财产、财务资料、证据等。

第七条 费用负担

(一)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甲方承担 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提供正规票据),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律师代理费

(一)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回收金额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在超过 万元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超过 万元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况下,回收金额按资产变现金额,或经甲方认可金额,或该资产的评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后,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计,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三)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净值(按第2 款方法计算)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 %、 %、 %计提。

(五)甲方将诉讼权益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甲方将诉讼权益与甲方其它非诉权益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权益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权益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权益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权益的律师代理费。

(六)诉讼权益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七)律师代理费于现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变现或甲方认可数额的不变现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帐至乙方下列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 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九条 协议终止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权益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3、协议期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分别经过6--7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丢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数退还甲方,且不得主张律师代理费,甲方因该款第3、4、5、6项所规定的情形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本协议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时,对于乙方在解约前因代理追偿而实际发生的成本,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违约方应视其情形相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照日息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转交、呈送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及限期内回收金额未达到 万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扣减 %— %,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送达对方下列指定人员:

甲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乙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二)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采取传真方式的,以发送日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38120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________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公司

注: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是指商业代理。商业代理系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在指定地区、时间、商品与第三者洽谈生意,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事宜。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商业代理有一般代理商,独家代理商、总代理商、销售代理商和合资代理商等。在实际代理业务中委托人授予代理商的独家专营权利的代理业务较多,以鼓励代理经营者的积极性。

代理合同 篇4

代理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委托方: 艺员: (简称乙方)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码:

现住址:

邮编:

主要联系电话:

因受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因参加演艺,经双方友好协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关邻接权而签定经纪代理合同,甲、乙双方完全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内容:

一、 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

1.1 表演权

本条表演权,指乙方因甲方认可的通过演唱组合形式从事的表演活动,主要包括:声乐表演、舞蹈表演、经乙方另外授权的影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 乙方从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组织的特定以演唱组的形式进行的表演活动。如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其他表演活动,如独唱、独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经乙方确认,其表演活动与表演权代理与1.1款内容和甲、乙双方产生的经纪内容相同。

1.1.2 演唱组的组合内容不限定在某个特定组合,组合形式和组合内容,应包含甲方组织的所有歌舞演唱组合形式。即,乙方参加某个演唱组但不仅限于该演唱组,如果甲方因市场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参加另一个演唱组,或另一种形式的演唱组合,甲方的经纪代理权内容和乙方的表演权的许可与1.1条所约定的代理内容相同。

1.1.3 在1.1 条约定之外,乙方可以独立享有影视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权利,但其他所有权利不得与1.1 条所约定的表演活动相抵触,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权利不得与甲方正常经纪代理活动相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方面:表演时间;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该表演的广告宣传;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

1.2 著作权(版权)

本条版权指因演唱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独立版权的构思、创意、商业计划等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含一切载体或非载体形式。

1.2.1 所有版权的权利依约定享有。但整体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权和依约定的财产权。甲方是唯一对该版权作品拥有独立使用者,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独立使用部分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对该版权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权益。

1.2.2 版权包括新的作品载体形式的所有版权内容。

1.3 肖像权

本条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艺员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象权。

1.3.1 甲方有权对乙方肖像进行商业和非商业使用,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1.3条权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权益。甲、乙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

1.3.2 乙方对非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活动的个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许可,不得独立行使,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 邻接权

本条邻接权,指因演唱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约定的财产权。

1.5 商标和品牌权

因演唱组而形成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唱组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1.6 相关权利

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演唱组的广告权和其他商业活动产生的权益,乙方个人肖像权广告(与演唱组相关或无关联)使用权,行政事务代理(法律、经营、策划、形象推广等)。

1.6.1 所有演唱组的广告的制作、使用、处分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广告表演而产生的经济权利。乙方个人独立从事的与演唱组无关的广告活动,其权益归个人拥有,但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有任何与演唱组或甲方相关的文字、图片、音乐、舞蹈等一切可以与甲方及演唱组产生联想的形式和内容出现。

1.6.2 特殊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演唱组形式等类似或相同的广告活动。乙方行使独立广告活动时不得直接或间接侵害甲方的商业利益和名誉。此条约定包括善意的.个人广告宣传活动。

1.7 乙方完全同意上述关于表演权、肖像权、邻接权及相关权利全权委托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上述乙方的权利。

1.7.1依据上述权利转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甲方独家拥有但不限于根据上述权利开展业务或通过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创作等制作所有音像制品(声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种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体,具体包括磁带、录象带、CD、VCD、DVD、CD.ROM、VOD等)、广播、电视节目、演唱会、电影、话剧、广告、摄影、画册、图书等,其作品、复制、编辑、销售、肖像及与之有关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利。

1.7.2 对于利用新的传播媒体、传播形式(如卡通形象、FLASH等)制作的新的音像制品,均依据1.7.1条约定进行。

1.8 署名和签字权:甲方拥有乙方的姓名、艺名、身份证、肖像、笔迹(签字)、刻印等用于合同所有权利。

1.8.1 甲方因乙方授权享有1.7 等条款相关的签字代理权,即甲方非经乙方另外许可,可以就代理范围内代理乙方签署相关演艺活动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

1.8.2 因演艺活动需要,甲方有权为乙方选择艺名并可更改乙方现有艺名,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艺名对外进行演艺活动。

二、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甲方有权变更演唱组合名称,并对演唱组进行商业性开发和运用,享有因组建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权。

2.1.2 甲方有权对演唱组的所有权进行出让、变更,但本条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 甲方对演唱组的表演内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终的决定权。

2.1.4 甲方享有对演唱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权,并在其代理权限和与之相连的权利内对乙方许可使用的权利独立行使相关使用和获得相应的权益。

2.1.5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决定乙方的经济处罚、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调整和开除乙方。

2.1.6 合同到期,甲方拥有乙方优先签约权

2.2 甲方的义务

2.2.1 甲方行使权利过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权益。甲方所有经营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 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约定的经济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应限定在:为演唱组的广告推广活动;为演唱组的发展而对特定团体和机构进行的演出;为演唱组品牌推广而从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于50场的机动演出。

2.2.3 甲方如果出让自己所有权益,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没有执行完毕的合同内容应完全履行。

2.3 乙方的权利

2.3.1 因履行合同享有约定的收益,并因演唱组知名度提高获得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和推广宣传。

2.3.2 因演唱组的商业开发和演唱组为其他企业进行的广告活动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2.3.3 在所有演员介绍中、演出和广告宣传、产品等享有署名权。双方自动解约该署名权仅包含乙方参与的演出或宣传,因违约、违法行为或因乙方的过错甲方认为该署名可能影响演唱组的声誉和不利因素,经与其他演唱组艺员通报,该署名权不在此列。

2.3.4 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表演权,并可通过独立使用自行获得相应的独立权益。但本项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第一条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所含相关约定,也不得违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约定。

2.3.5 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经纪代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有权提出对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有权参与演出和唱片策划、制作、出版、销售的相关活动。

2.3.6 合同期满,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4 乙方的义务

2.4.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关于演唱组的各项规定制度。对甲方安排的演出、训练、广告宣传、与演唱组相关的盈利和非盈利商业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认真履行个人在演唱组中应承担的表演和演出。

2.4.2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演唱组相同内容和形式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组织的演出和表演,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演唱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乐从事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性表演和演出。

2.4.3 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属人员的言行,此条适用甲方所属的其他企业或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三、关于演唱组的相关约定

3.1 演唱组采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A方)、艺员(B方)、制作(C方)三方构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体。A方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经理人,B方是艺员个体自然人或由艺员推举的代表,C方由音乐、舞蹈、化妆、广告宣传等艺术创作个体自然人或推举的代表。

3.2 A方负责演唱组的组织、艺员筛选和培训、演唱组商业产品和唱片的制作、销售、演出的谈判和广告宣传的组织、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并按约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应得的其他约定收益。

3.3 乙方作为B方一员,必须符合甲方整体要求,当B方利益与A方和C方发生冲突或矛盾时,作为B方一员的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内容约定的内容要求。乙方必须服从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乐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 乙方可以自己独立联系演唱组的表演和演出,但实施必须经过公司确认,并由甲方对外统一签约,乙方无权以演唱组名义对外缔结任何表演、演出、广告和各类活动。乙方联系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业活动,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经济收益。

3.5 演唱组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装、道具、化妆品或其他一切相关用品,非经甲方许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6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联络人,如果联络人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将自己地址、电话、个人情况等的变化通知联络人。非联络人按规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艺活动或相关广告、商业、行政等事务,所出现的任何违约或意外情况和过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和经济、法律责任。

四、广告及衍生商业权益

4.1 因参与演唱组乙方获得的个人声誉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归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1.6.1 款的约定。

4.2 与演唱组相关的一切广告由甲方统一代理,此条并包括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安排乙方单独进行的广告活动。

4.3 甲方的广告包括广告活动、演唱组表演和演出、各类媒体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业务的促销活动。

4.4 甲方自己所属广告公司拍摄制作相应广告,请乙方从事广告表演,酬金应按公司内部定价支付。

五、影视表演、其他演艺活动

5.1 乙方自主享有影视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组合的音乐演出权。经甲方许可,在不影响演唱组演出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艺术表演和演出事务,并独立享有相关权益。

5.2 非经乙方许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从事5.1 方面内容的表演和演出,并可独立签定相关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签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执行。

5.2.1 上述5.2款合同内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与其他演出单位或影视机构签定的演出或影视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内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乐演出和制作的影视节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内容。

5.2.2 乙方可以全权委托甲方从事乙方影视、所有音乐表演及其他艺术表演的经纪代理事务。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定协议,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执行。

5.3 乙方可以委托甲方从事演唱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务,甲方在行使同类服务和代理过程中,比照同业收取最优惠的佣金或服务费,甲、乙双方也可以单独就本款所列服务和代理另行签定相应协定确认。

5.4 甲、乙双方特殊约定:乙方在从事5.1 款活动时,可以按照甲方的统一口径,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对甲方和演唱组进行有利的宣传,甲方在其他演艺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使用和宣传。

六、艺人个人情况

6.1 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和个人简历,同时及时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联络人通报个人联系方式和行动,按公司要求及时反映自己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排练和演出的情况。

6.2 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结婚,也不得因恋爱等个人原因影响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时不得因个人言行给演唱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响。

6.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演唱组情况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艺员的个人情况。

6.4 乙方在非演艺活动时也应该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对外形象,不得因个人言行影响演唱组声誉。

七、权益和经济分配

7.1 乙方因参加演艺活动享受相应的酎金。

7.1.1 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参加演唱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组合广告收益和独立广告活动形成的广告收益;因唱片销售而产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艺活动而形成的商业收益;其他双方约定的收益。

7.1.2 乙方的收益分为三种:演艺活动和广告、商业收益;参加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约定而产生的利润分成。

7.1.3 甲方因投资演唱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对演唱组的所有权并因其获得投资回报。甲方投资制作的唱片因其销售和使用获得约定的经济收益。

7.1.4 因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艺活动按照约定收取相应佣金。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进行分配和获取经济利益。

7.2.1 甲方投资演唱组人员的所有费用。甲方通过但不限于演唱组的演出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但在回收投资和创造利润的过程中应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约定的酬金。本条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组名义进行的一切组合或个人的广告、组合的其他表演活动。

7.2.2 乙方经甲方许可从事的以演唱组名义个人独立的演艺活动,甲方从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获取约定的佣金。此款演艺活动仅限于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7.2.1款的广告和其他商业活动。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依法组成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授权其为甲方的代理商,按甲方委托范围帮助甲方推销产品,为顾客提供服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一、销售规章制度:

本合同所称甲方的销售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公布及不定期修订的涉及乙方从事茶叶销售业务所有遵守的业务准则和纪律规范的总称。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续,有权签订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2。乙方保证其对武当道茶有良好认识,并年满24周岁的守法公 民,或合法销售法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

3。乙方保证在其所在的区或县行政区域内销售。

三、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的对应日止。

四、乙方受托范围:

经甲方核准后,乙方可成为甲方代理商。

乙方从事下列受托事宜:

1。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及销售技巧,避免给不适合饮用的客户使用。

2。为客户提供售前服务,只能将产品直接推销给用户

3。按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推销产品。

五、乙方计酬方法:

1。乙方收益按其直接推销的产品金额计算。

2。乙方可以每月的销售总额为基数,按甲方规定的比率计酬。

六、乙方收益的支付方法和税务责任:

1。收益按月以人民币结算,每月5日左右,拨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内,乙方对其指定帐号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收益的税赋全部由甲方代扣代缴。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合同规定向乙方发放收益。

2。监督乙方依本合同及甲方的销售规章制度,充分履行本合同

3。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改有关的销售规章制度。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销售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按时获得报酬。

2。亲自订立本合同并依本合同充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组手甲方所有适用于乙方的销售规章制度和有关的补充修订。

4。乙方不得诋毁甲方及其他代理商,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代理商的正常经营秩序。

八、合同的解除或续期: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2。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收益的,乙方有权随时同甲方终止合同并结清已产生的收益。乙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予允许,但乙方仍有与甲方清洁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

3。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违反销售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其合同,并与乙方结清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办理续约申请,甲方对是否接受 乙方申请保留最终审核权。

九、纠纷的解决和法律适用:

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提示: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章) 茶叶销售代理合同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____茶叶”_______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____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_______茶叶”_______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必须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贵州梵锦茶叶有限公司的康茶系列产品。代理费(品牌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_______内,即_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康茶系列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9)、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0)、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QS认证、以及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3)、区域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_______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六、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等。

2)、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成交货款的_______%(即_______%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

3)、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域代理商:

乙方可以在该区域内,目前甲方尚未设定区域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和发展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签约地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公章:公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商标注册申请事务:_________________

共计申请______个。(每_____个商标_____个商品类别为1个注册)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对指定注册的每件商标申请(1个商标为1个类别)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商标图样_____份(大于___×___cm、小于___×___cm);

(2)指定商标需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_____份;

(4)盖章/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___份(由乙方提供样板)。

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项收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甲方资料齐备并交纳费用之后,乙方负责商标查询,递交申请书件、转达受理号、转审查意见、通知商标公告时间和通知领取商标注册证等工作,甲方应当及时配合乙方尽职完成委托的商标申请事务,在成功注册商标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商标有效期内(十年)的商标检测服务。

五、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如有本合同条款1中所列的“申请人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承担因变动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后果.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