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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

时间:2024-07-07 01:35:57
关于安装承包合同汇编5篇[本文共10890字]

关于安装承包合同汇编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示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工程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地址: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大写)¥

5、承包方式:

6、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7、竣工日期:

第二条图纸及资料:

1、乙方负责绘制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用为零),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2、工程款报价单,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3、甲方变更施工指示,应有书面形式,做合同附件;

第三条工程代表:

1、甲方代表(签字):

2、乙方签字(签字):

3、各方应对己方工程代表的人选,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中应注明委托权限。工程代表负责执行本合同以及施工期间的所有具体事宜。各方如中途更换工程代表,则更换方应向另一方做书面通知并重新出具委托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基本条件;

(2)提供施工仓库用房;

(3)负责协调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

(3)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4)不得随意拆改甲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施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设备,列出清单,由甲方负责人验收质量和数量,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2、隐蔽工程须甲方现场验收,否则乙方可推迟该工程;

3、乙方在竣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调试验收完毕,否则工程竣工之日视为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日;

4、工程验收标准、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甲方、乙方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照《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设计标准和要求,由验收小组共同检验,并签署验收文件。

5、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就单方使用,即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和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半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除乙方施工质量及产品质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七条工程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即元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即元;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即元,一年内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电汇形式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开工申请,甲方同意后,出具工程开工通知单。乙方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变更:

(1)甲方未及时付款,施工工期顺延;从应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为止,期间有几天则工期向后顺延几天,责任归甲方;

(2)因甲方没有尽到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第四条),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工程顺延,责任归甲方。

(3)因政府行为、相邻关系、下雨、下雪、大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以及造成停工

的,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没有责任,工期应顺延。

3、如甲方提出合同外的工程要求、改变设计要求、改变合同相关内容、设备位置等,应当作出书面文件告知乙方,该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此同时,以上新要求所导致的以下情况,由甲方负责,并及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施工工期顺延;(2)根据设备、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应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没有按时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或不按时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没有履行部分工程造价的

第十条商业秘密:

设计图纸、场所结构、设计方案、工作程、产品规格、产地及报价为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1、2、3、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同德实业(滁州)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滁州金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 同德实业10/0.4KV配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 滁州市清流东路1479号

三、承包工程项目内容:

说明:

1、本合同不含1#变压器低压侧到400v进线柜的母线安装

2、本合同不含本工程所有的土建配套部分的施工及电缆沟的挖填

3、原来临时用电的10KV电力电缆的重新挖埋及铺设,乙方工作人员应积极指导和配合甲方施工人员完成。

4、因临时用电切换,施工中间验收等事宜,不能长时间停电;甲乙双方须共同协作,报供电公司妥善解决停电/送电时间。

四、工程总造价:

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合同总价:

(大写) 柒万玖千贰佰陆拾捌元(¥:79268.00 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报建与设计

甲方委托乙方全部处理10KV/0.4KVA配电工程的相关事宜,包括报建和图纸设计等;乙方须在 20xx.11.15日内完成报建事宜,完成当地供电部门要求所需的一切手续。乙方须在日内完成经双方共同商定的图纸设计并送审通过。若因此而造成不能报建或报建延期导致整个工程延后,乙方应负违约责任;供电设备的图纸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由乙方负责提供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要通知甲方,要求及时更换。

2.2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开始施工,乙方计划从 20xx 年 12 月 15 日开工至20xx 年 1 月 日工程施工完成;并通过本地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合格送电。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

一、因天气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开工条件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杂物,解决好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负责验收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并组织协调好各方的工作计划、要求等事宜;组织管理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

第四条 设备、器具、材料供应

本合同工程安装所需的设备、器具、材料,均必须使用合格证,不合格的产品乙方不得施工安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

二、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材料,并发出《承包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标准以达到供电验收合格为准。

三、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竣工验收中如达不到供电部门送电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双方商定 20xx.01.15 为最终验收时间,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最后检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四、 安全责任

4.1乙方应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4.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执行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在质保期内因乙方安装原因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 作为工程备用款,计人民币¥位,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 30 %,计人民币¥23780.4 元 ,在工程竣工送电后三十日内,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计人民币¥元整。

二、如甲方拖延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奖惩规定

一、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安装原因达不到协议书约定及本地供电部门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工程最终验收或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达不到本地供电部门要求,造成供电延期的情况时,罚款乙方1000.00元/天,以弥补甲方的损失。

二、甲方的责任

1、若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施工日期应作相应的顺延。

2、不按承包合同规定拔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 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后自然失效;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 合同附件

一、甲方提供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

二、工程预(决)算书;

三、乙方单位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闻喜县信达花园二期16#、17#楼(原工具厂)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11000平米,结算价格为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工程总价约为:165000元。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参照《山西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运城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现场出现的问题,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3、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为乙方施工人员免费提供材料仓库和基本的住宿场所。

4、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布管完成后支付工钱人民币叁万,线盒、表箱、下水、上水完工后支付工钱人民币伍万, 穿线按安装进度分两次支付。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盒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和灯口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建筑面积结算:15元/平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闻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九条.其它约定第: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进行协商工作。在未经第三方监理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